(2025年)民政部等关于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指导意见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5-23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民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老龄协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5年04月2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5年04月29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关于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党委组织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司法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交通运输厅(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厅、委)、广播电视局、体育行政部门、科协、老龄办,各金融监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党委组织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科协、老龄办:
老年是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的重要人生阶段,老年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国家和社会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和优良品德。通过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更好保障老年人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支持老年人实现自我价值,更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银发力量”的重要任务。为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将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坚持深化改革、政策引领,坚持需求牵引、服务为先,坚持分类指导、共同参与,优化完善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法规、保障措施和社会环境,全面清理阻碍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让广大老年人既要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又要老有所为,有力支撑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施。
到2029年,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政策法律环境初步建成,阻碍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清理完成,“银龄行动”等老年人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老年人教育、文化、体育服务供给更加高效,老年人社会参与能力逐步提升。到2035年,老年人社会参与服务体系更加健全,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更加丰富,积极老龄观成为全社会共识,老年人力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利用,老年人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二、 提升老年人政治参与水平
(一)强化老年人政治引领。面向老年人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基层宣传宣讲,教育引导老年人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老年人作为爱国主义教育、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等的重点群体,加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及应对人口老龄化成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宣传解读,进一步增强老年人对党和国家的认同,自觉维护国家利益、荣誉和安全。发挥老党员在加强老年人政治引领中的作用。
(二)保障老年人知情权参与权等合法权利。制定或修改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标准,涉及老年人权益重大问题的,应当听取老年人和老年人组织的意见。通过政务公开让老年人更大程度参与涉及老年人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提高政府涉老公共政策制定、公共服务管理的响应速度。
三、 推进老年志愿服务常态长效开展
(三)加强志愿服务动员。发挥基层党组织和老党员作用,引导带动老年群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支持本领域本系统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开展志愿服务。加强线上线下联动,常态化动员老年人就近就便参与村(社区)志愿服务。发挥老年先进模范、“五老”人员、老年群众性活动骨干等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教育、科技、卫生健康、农业、文化、体育等各行各业老年志愿者,利用专长服务社会。
(四)丰富志愿服务内容。围绕实施国家发展战略,深入推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乡村振兴、科教兴国、健康中国、全民健身等领域志愿服务。聚焦民生需求,积极组织扶弱助残、扶老爱幼、卫生健康、支教助学、文化惠民等志愿服务。弘扬优良家风,引导老年人家庭成员和身边群众坚定理想信念,激励向上向善,持续开展邻里守望、普法宣传、移风易俗、纠纷调解等志愿服务活动,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五)创新志愿服务模式。注重项目引领,推进老年志愿服务项目化运行,做优做强“银龄行动”等老年志愿服务品牌,支持打造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点的志愿服务项目。突出集中服务,利用春节、重阳节等重要节庆节日,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抓好日常服务,以做好人民群众“身边小事”为契机,以特殊困难老年人、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为重点,采取菜单式服务、“结对+接力”、“以老助老”等方式,提供长流水、不断线的志愿服务。
(六)完善志愿服务保障。指导老年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内部治理效能和专业服务水平。加强志愿服务培训,帮助老年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工作者提升政治素养,提高技能水平。整合基层各类老年志愿服务阵地,促进协同联动。做好老年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注册认证、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等工作。坚持“谁招募、谁负责,谁使用、谁保障”的原则,做好老年志愿者身体状况评估,提供物资设备、安全保障及相应保险,完善老年志愿者适用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广泛宣传老年志愿服务先进典型,鼓励采用服务积分、时间储蓄等方式,增强老年志愿者的主动性和荣誉感。
四、 提升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质量
(七)创新发展老年教育。结合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合理设置基层老年教育学习点,推动老年教育进村(社区),鼓励民办老年教育机构服务村(社区)学习点;推动老年教育进养老服务机构、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进广播电视网络,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加强老干部(老年)大学、老年科技大学建设。加强国家老年大学建设,搭建全国老年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优质学习资源供给。不断完善老年教育课程体系,加强师资库建设,积极吸纳行业专家、能工巧匠,满足老年人多元化需求。拓展老年健康教育内容,普及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等老年健康知识,促进老年人及家庭成员践行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普惠性老年教育,鼓励行业企业、相关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老年教育发展基金。促进老年教育同养老服务、文化等融合发展,扩大老年人社会交往需求。
(八)丰富老年人文化服务供给。发挥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公共文化设施阵地作用,为老年人参与公共文化活动提供便利。鼓励和支持相关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增加面向老年人的优惠时段。扩大适合老年人的文化产品创作,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中增加面向老年人的服务内容和资源,打造有影响力的老年文化品牌项目。鼓励为老年人提供免费或优惠的有线电视收视服务,持续推进电视操作复杂治理工作,深化拓展“重温经典”频道进养老机构,不断提升老年人看电视体验。提升旅游服务设施适老化水平,鼓励开发旅居养老、“家庭同游”等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服务产品,落实以健康状况取代年龄约束,健全行业监管机制,发展老年旅游保险业务。
(九)加强老年人体育健身工作。在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中充分考虑老年人健身需求,支持相关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鼓励错峰使用。广泛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深度挖掘“体育+”模式,发挥赛事活动综合效益。加大服务老年人的基层体育工作骨干培养力度,提升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和退休体育教师、运动员、教练员、体育科研人员等群体的作用,完善老年人科学健身指南,加强对老年人科学健身的指导和帮助。
五、 强化老年人社会参与保障
(十)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或人才市场,培育发展面向银发经济的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和职业发展服务。指导公共实训基地、职业培训机构等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技能提升服务,引导职业院校积极开发老年人就业创业培训项目。支持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返聘退休专业技术人员,鼓励离退休教师、医生、科技工作者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发挥作用。结合银发经济、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发展,培育面向老年人新的就业增长点。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支持老年企业家、专家学者、技能人才等助力乡村振兴。为有需求的农村老年人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引导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其招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老年人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利用公益诉讼等机制切实保障老年人平等就业权益。畅通老年人维权渠道,探索开辟绿色通道,依法处理针对老年人的违法行为。健全法律援助协作机制,提高老年人法律服务质效。
(十一)优化社会参与支持环境。提升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以及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无障碍适老化水平,加强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开展“智慧助老”行动,为老年人社会参与提供便利。统筹现有资源,因地制宜建设县(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扩大基层老年人社会参与场地资源供给。全面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坚持老年人个人或家庭成员自愿投保,倡导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在政策范围内为退休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对保费给予适当补助。发挥村(居)委会、基层老年人组织的组织推动作用,鼓励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等捐资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依托村(社区)、开放大学、老年大学等开展家庭发展能力建设主题培训,支持有关机构、行业协会开发公益课程并利用互联网平台等免费开放,帮助老年人掌握婴幼儿护理、膳食营养、健康管理等技能,为老年人提供隔代照料、养老护理、心理疏导等方面的支持。
(十二)发挥社会组织支持作用。引导各类涉老社会组织发挥特色优势,组织发动老年人以多种形式参与民生保障、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文化传承、乡村振兴、环境治理、全民健身等事业发展。加强基层老年人组织建设,强化培育孵化和培训指导,改善活动条件,帮助基层老年人组织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信息推介、活动组织、能力培训、权益维护等服务。
六、 加强组织实施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老年人社会参与工作格局。党委组织、宣传等部门要把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视听媒体作用,宣传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和老有所为典型事迹,在全社会树立积极老龄观,营造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将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列入本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协同配合,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各级民政部门、老龄办要切实履行综合协调职能,抓好统筹推进和工作落实。
民政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广播电视总局
体育总局 中国科协 中国老龄协会 全国老龄办
2025年4月29日
-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