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关于注销曲江区马坝镇曹溪大米加工一厂等6家企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的公告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3-29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文日期2023年08月0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541号
施行日期2023年08月04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经有关省级知识产权局审核,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因企业已注销等情形,决定注销曲江区马坝镇曹溪大米加工一厂等6家企业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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