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第四批“最佳实践案例”》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3-16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商务部
发文日期2023年10月2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3年10月23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
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以下简称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推进服务贸易改革、开放、创新的重要部署。2020年以来,在各部门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各试点地区深入探索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围绕试点总体方案确定的各项试点任务先行先试,在前三批“最佳实践案例”基础上形成新一批制度创新性强、市场主体反映好、具备借鉴推广价值的案例做法。为进一步发挥试点示范带动作用,持续释放试点制度红利,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选择成效较为突出的25个案例,编撰形成试点第四批“最佳实践案例”,现予以印发,供各地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工作中参考借鉴。
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商务部)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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