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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关于2023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五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3-14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财政部办公厅

发文日期2023年10月3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财办库〔2023〕215号

施行日期2023年10月31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2021-2023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23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五期)国债(3年期)。现就本次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发行条件

(一)品种和数量。本期国债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115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23年11月14日招标;11月15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11月15日进行分销;11月17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本期国债利息按年支付,每年11月15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6年11月1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四)竞争性招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上午10:35至11:35。

(五)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04%。

(六)发行系统。通过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进行招标发行。

二、 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

(二)标位限定。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80个、30个和40个标位。

三、 发行款缴纳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23年11月15日前(含11月15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日期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账号:270—23125—1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四、 其他

本次国债发行的“记账式国债发行应急投标书”、“记账式国债债权托管应急申请书”见附件1、2。

除上述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执行。

财政部办公厅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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