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关于四川汉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29家机构退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系统的公告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2-08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发文日期2024年10月1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中汇交公告〔2024〕44号
施行日期2024年10月16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及相关机构的申请,即日起,终止以下29家机构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系统的联网:
四川汉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营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大石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海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丹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本溪南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锦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新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营口融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沈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乐东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陵水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海南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灯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葫芦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五指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辽宁宽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兴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岫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大洼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阜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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