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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牡丹江监管分局关于同意牡丹江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五储蓄所机构终止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1-29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牡丹江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牡金监复〔2024〕49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1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牡丹江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你联社《关于牡丹江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五储蓄所机构终止的请示》(牡城农信联呈〔2024〕12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9年第9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同意东五储蓄所机构终止,原业务并入牡丹江市城郊联社营业部。你联社应妥善处理网点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

你联社应自本批复之日起的20日内将上述东五储蓄所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分局并对外进行机构退出公告,同时及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牡丹江监管分局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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