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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抚州监管分局关于江西南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1-29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抚州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抚金监复〔2024〕37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1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江西南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南城农商银行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请示》(城农商行〔2024〕10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行按照2024年5月15日在册股东持股金额1%的比例实施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实施后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8393115元变更为210477046元。

二、 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变更手续,并在完成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三、 你行应在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章程相应条款并向我分局报告。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批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抚州监管分局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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