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家口监管分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尚义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1-12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家口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张金复〔2024〕44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8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你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尚义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冀阳光产险〔2024〕65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 同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尚义支公司经营场所由“张家口市尚义县南壕堑镇河东街三单元3号"迁至“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南壕堑镇旧职教中心12号"。
二、 迁址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尚义支公司不得在原址办理业务。
三、 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和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尚义支公司保险许可证到我分局办理有关换证手续,并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公告事宜。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家口监管分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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