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齐齐哈尔监管分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拜泉县新生乡营业所终止营业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1-05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齐齐哈尔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齐金监复〔2024〕58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9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拜泉县新生乡营业所终止营业的请示》(齐邮银请〔2024〕8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拜泉县新生乡营业所终止营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拜泉县新生乡营业所的原业务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拜泉县人民路营业所接收。请你行妥善处理网点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
你行应自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拜泉县新生乡营业所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分局并对外进行机构退出公告,同时及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齐齐哈尔监管分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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