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2024年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12-26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广电办发〔2024〕221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4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广电总局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广电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把握“二三四”工作定位,大力普及公众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充分宣传广播电视技术,提升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影响力,根据《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才〔2024〕31号),广电总局决定举办2024年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普讲解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赛主题
“科技广电,有你有为”
二、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承办单位: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广播电视信息》杂志社
三、 赛事安排
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并设最具人气选手评选环节。
(一)初赛阶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广电总局相关司局、直属有关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自行组织初赛,于8月26日前完成参加复赛选手的选拔与推荐。每个单位原则上推荐1名参赛选手,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可推荐2名参赛选手。对于网络视听机构比较集中的省份,可申请增加1个推荐名额。
(二)复赛阶段
复赛采用在线评审方式,专家通过线上系统进行评审,根据复赛成绩排名产生入围决赛选手,未进入决赛的选手颁发优秀奖。
(三)决赛阶段
入围选手在北京进行现场比赛,决出一、二、三等奖(决赛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获得决赛一等奖的选手推荐参加全国科普讲解大赛。
(四)最具人气选手评选
通过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信息”设置最具人气选手线上投票环节,得票数排名前三的选手评为“最具人气选手”(投票结果不计入决赛总分,不作为决赛评分依据)。
四、 有关要求
(一)参赛选手条件
参赛选手为科普工作者、专职或兼职科普讲解人员、科学传播爱好者(职业不限、年龄16周岁以上)等,鼓励广大科技人员参赛,比赛时使用普通话。
(二)推荐工作要求
推荐单位组织做好推荐工作,需上报参赛选手4分钟自主命题讲解视频和20秒自我介绍视频,同时需填写《2024年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普讲解大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1)和《审查说明》(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于8月26日前将视频及上述材料寄至:北京市2144信箱《广播电视信息》杂志社,张洋,010-86097613(邮编:100866),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kpdsrti@vip.sina.com,逾期未报送视为无推荐。
(三)视频内容及格式要求
自主命题讲解视频内容以《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中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为主,应围绕大赛主题并突出广电特色,由选手自行确定一个科普选题进行讲解,选手可自行设计场景,可借助多媒体等多种手段辅助讲解,丰富舞台效果,讲解时长4分钟。讲解视频须为MP4格式,画面比例16:9,全高清1920*1080,大小不超过500M,音频双声道,视频拍摄要求为横屏拍摄,一镜到底连贯录制,全程全身拍摄(需看到鞋子),不可有镜头切换,可配字幕。
参赛选手自我介绍视频20秒,视频格式须为MP4格式,画面比例16:9,全高清1920*1080,大小不超过100M,音频双声道,视频拍摄要求为横屏拍摄,可配字幕。
五、 大赛评分标准
评委围绕参赛选手自主命题讲解视频的内容陈述、表达效果、整体形象等三方面进行评分,总分100分。内容须包含自然科学和技术知识,否则不得分,鼓励选手围绕广播电视相关知识进行讲解。
1. 内容陈述(50分)
(1)科学准确、重点突出(20分);
(2)主次分明、详简得当(10分);
(3)层次清楚、合乎逻辑(10分);
(4)突出广电特色(10分)。
2. 表达效果(40分)
(1)通俗易懂、深入浅出(15分);
(2)张弛有度、侧重讲解(15分);
(3)发音标准、吐字清晰(10分)。
3. 整体形象(10分)
(1)衣着得体、精神饱满(5分);
(2)举止大方、自然协调(5分)。
自主命题讲解限时4分钟,不足3分钟扣2分,超时10秒(含10秒)扣2分。
本次大赛纳入总局第十一届职工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比赛结果将作为总局评选科普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重要参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相关组织推荐工作。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相关单位,确保如期完成初赛推荐工作。鼓励总局相关司局广泛动员管理服务对象,积极参加本次大赛。
同时请各单位整理记录科普讲解初赛活动和推荐情况,可随推荐材料上报本单位科普讲解大赛组织情况和亮点,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照片和文字材料。
特此通知。
联系人:
总局科技司 王 珏 010-86092496
《广播电视信息》杂志社 张 洋 010-86097613
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 曹 毅 010-86093649
电子邮箱:kpdsrti@vip.sina.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2144信箱《广播电视信息》杂志社
邮政编码:100866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4年7月24日
-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