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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教育部关于同意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变更办学地址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12-09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教育部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1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教发函〔2024〕318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16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迁址办学的请示》(苏教发〔2024〕3号)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 同意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办学地址由“江苏省镇江市桥头镇”变更为“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鹿鸣大道66号”。

二、 你厅要依法履行管理服务职责,指导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教育部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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