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2024年)云南金融监管局关于设立兴业银行昆明吾悦广场社区支行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12-06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2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云金复〔2024〕169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21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兴业银行昆明分行:

你分行《关于设立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吾悦广场社区支行的请示》(兴银滇〔2024〕175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 同意设立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吾悦广场社区支行,营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办事处吾悦华府小区3号楼1-2层商铺4号。

二、 该社区支行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自助设备办理);办理个人结算;从事银行卡业务;个人电子银行业务;理财产品销售;代理收付款项;代理基金、保险产品销售;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经上级行授权的其他业务。上述业务不含人工现金业务和对公业务。

三、 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未尽事项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云南金融监管局

2024年8月21日


上一篇:(2024年)柳州金融监管分局关于广...

下一篇:(2024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

合肥律师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