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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漯河金融监管分局关于同意舞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西大街储蓄所终止营业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12-02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漯河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2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漯金复〔2024〕35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27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舞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你联社《舞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西大街储蓄所终止营业的请示》(舞信联〔2024〕6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 同意舞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西大街储蓄所终止营业。

二、 你联社应妥善处理西大街储蓄所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

三、 你联社自收到批复后15日内将该机构的金融许可证缴回我分局,并自完成工商、税务部门等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

此复。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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