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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阳监管分局关于同意南阳市宛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修改章程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11-30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阳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0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宛金复〔2024〕94号

施行日期2024年09月03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南阳市宛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你联社《南阳市宛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宛区农信联〔2024〕4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联社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二、 你联社应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按修改后的章程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变更后正式的公司章程文本及时报我分局备案。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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