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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418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11-24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农业农村部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农办议〔2024〕339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7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薛志龙代表: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设施农业”,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推进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我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建设作为稳产保供、扩大内需的重要抓手,着力完善支持政策、提升科技服务、培育经营主体、促进多元发展和品种培育、强化要素保障和宣传引导,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建设。

一、 关于完善支持政策

我部高度重视发展现代设施农业。一是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制定印发《关于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的指导意见》和《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召开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推进会,对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进行系统部署。二是会同财政部启动实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支持内蒙古等26个试点省份通过贷款贴息方式加快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同时,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加大对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并将设施农业配套机具纳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目录范围。三是建立了融资项目库,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符合条件的现代设施农业项目信贷支持。指导人保财险、国寿财险等保险机构通过地方财政补贴或商业化形式在北京、河北、河南等省份开展温室大棚保险,逐步探索将温室大棚等农业附属设施纳入保险范围。

二、 关于强化科技服务

我部通过加强科技创新与技术指导服务等多种方式,推动现代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编制全国设施蔬菜棚型结构与工艺技术图册,聚焦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分区域明确了主推棚型结构,提出了设备配置清单和老旧设施改造的工艺做法,为推动设施蔬菜提档升级提供技术指引。二是通过绿色高产高效行动,支持18省20个县开展设施蔬菜连作障碍综合治理试点,组织专家包县指导,加快技术模式集成,探索有效的治理路径,通过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同志及技术人员的指导。

三、 关于培育生产经营主体

为加快培育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主体,2023年,我部组织遴选了一批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引领区和创新引领主体,其中,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引领区40个,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引领主体143个,鼓励引导资源要素向引领区和主体聚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各地现代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入选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引领区。

四、 关于强化多元发展

为加快特色产业发展,我部会同财政部组织实施农业产业融合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支持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提高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截至目前,支持各地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2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350个、农业产业强镇1709个,其中,以设施农业为主导产业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7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8个。

五、 关于强化品牌营销

我部高度重视农业品牌建设,不断加强政策创设,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建立品牌目录体系。2019年指导发布《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带动30个省份建立省级农业品牌目录,1100余个区域公用品牌纳入省级目录重点培育,144个区域公用品牌纳入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二是加快精品培育。印发《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2022—2025年)》,分品类分梯次分年度培育一批产业优势领先、市场空间潜力大、文化底蕴深厚的农业精品品牌。三是加强营销推广。充分利用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展会节庆活动,加强农业品牌营销推广。同时,我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指导相关互联网企业与试点县合作探索农村电商发展模式。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指导电商平台企业开展农产品专题促销活动。

六、 关于强化宣传引导

我部持续推动加强现代设施农业宣传,遴选发布了一批现代设施农业投融资创新模式和案例,通过《计财工作简报—现代设施农业专栏》刊发地方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典型做法17篇,中国农村杂志社编辑出版《现代设施农业建设专刊》,营造了加快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七、 关于强化要素保障

我部积极推动加强现代设施农业用地保障,近年来,自然资源部会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出台了《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等文件,要求各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同步考虑设施农业用地用海需求和布局。

下一步,我部将按照有关规划部署,继续推进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加快提升科技装备整体水平,补齐产业发展链条短板,推广联农带农典型经验,加快推动现代设施农业建设。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

010-59191305

农业农村部

2024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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