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陈永宏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11-24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金复〔2024〕514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8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陈永宏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光保资字〔2024〕218号)及相关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核准陈永宏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 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 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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