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2022年)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的决定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10-06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交通运输部

发文日期2022年04月0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4号

施行日期2022年04月03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22年3月30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22年4月3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废止《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30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一篇:(2022年)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

下一篇:(2022年)通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合肥律师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