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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新建曹家堡民用机场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9-17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中央军委

发文日期1985年05月1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85〕70号

施行日期1985年05月17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青海省人民政府、中国民用航空局、空军:

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政〔1984〕53号、131号、156号文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新建曹家堡民用机场。

二、 新建机场按二级机场、起降MD-80型飞机的技术要求进行设计。

三、 机场建设总投资控制在一亿五千万元以内,其中国家投资七千万元,包干使用,其余部分由青海省财政和省基建费解决。

四、 有关具体事宜请你们协商办理。

国 务 院

中央军委

一九八五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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