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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报废淮阴市清江钵池机场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9-16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中央军委

发文日期1990年08月1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90〕65号

施行日期1990年08月13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中国民航局:

你局《关于报废江苏省淮阴市清江民航机场的请示》(民航局〔1990〕8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报废淮阴市清江钵池机场。

二、 机场所有土地移交地方人民政府,由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管理使用。

三、 具体事宜请与有关单位协商解决。

国 务 院

中央军委

一九九○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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