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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国务院关于同意开放黑山头、室韦两个对苏边贸口岸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9-16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89年04月1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89〕26号

施行日期1989年04月10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开辟黑山头、室韦两个边境贸易口岸的报告》(内政发〔1988〕11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开放黑山头、室韦两个对苏边贸口岸。开通方式,依据经贸部与苏方达成的换文协议确定。

二、 黑山头、室韦两个对苏边贸口岸检查检验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组织验收等事项,视开通情况由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和人事部发文通知。

三、 两个口岸的有关军事安全保密工作,由你区与内蒙古军区商定。

国务院

一九八九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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