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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国务院关于大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9-08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85年05月0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85]国函字64号

施行日期1985年05月04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辽宁省人民政府:

国务院原则同意你省《关于报送大连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的报告》及大连市城市总体规划。

大连是东北的门户,是我国重要的港口城市和工业基地,也是一座风景优美的旅游城市。今后大连市的建设与发展,都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进行。大连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领导,加强城市的管理工作,认真抓好规划的实施。在大连的党、政、军各单位,都要从大局出发,模范地执行城市总体规划,服从城市的规划管理,齐心协力,把大连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科学文教事业发达,风景优美,生活方便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港口城市。

在规划实施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 要控制市区的人口规模。到二○○○年市区城市人口控制在一百四十万人左右。今后大连市的发展,不要局限于市区,要发展卫星城镇,对金县、鲇鱼湾油港、大窑湾新港区、马桥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普兰店、瓦房店等地要进行全面考虑,组成一个既有联系,又有间隔,大、中、小城镇相结合的城镇体系。老市区不要再安排新的大,型工业项目,新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安排到卫星城镇、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外围郊县城镇。

二、 大连是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沿海城市之一。城市的发展要充分考虑对外开放的要求。要积极稳妥地搞好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规划和建设,处理好老企业改造和开发区建设的关系。要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综合部署,促进市县、城乡协调发展。市区的工业要抓好技术改造,既发展生产,又改善环境。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为人民生活和旅游事业服务。

三、 大连自然条件优越,南部滨海风景区是城市人民游憩的理想地段,要加强保护和管理,搞好绿化,保护好自然山水和植被,不得建设有碍风景的建筑物。现有的休养、疗养院一律不再扩大规模,新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规划进行。

四、 要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抓紧建设通往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交通干道,逐步建成完整的城市道路系统,要加速城市通信、电力、供热、供气、排水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以适应经济开发和旅游事业发展的需要。

五、 要搞好环境保护工作,特别要搞好大气和海域水体污染的防治。加强原有水源地和碧流河引水工程的水质保护,继续搞好节约用水,开展污水处理回收的研究工作,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对市区内那些污染环境,用水、用电量大,严重扰民的工厂,要结合技术改造进行调整。

六、 住宅和公共建筑的设计要多样化,要努力创造具有特色的建筑风格。新区要注意配套建设,为居民提供方便的服务设施。

七、 近期建设规划要根据地方资金来源,分别轻重缓急,结合编制“七五”计划,抓紧制定近期各项建设的详细规划。

一九八五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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