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2002年)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撤销鄞县设立宁波市鄞州区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8-22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2002年02月0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2002〕8号

施行日期2002年02月01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鄞县设立于波市鄞州区的请示》(浙政[2001]13号)收悉。同意撤销鄞县,设立宁波市鄞州区,以原鄞县的行政区域为鄞州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鄞州路。

鄞州区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经费和人员编制由你省自行解决。

国务院

二00年二月一日


上一篇:(2003年)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水电...

下一篇:(2004年)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

合肥律师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