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8-19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2003年09月3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2003〕103号
施行日期2003年09月30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铜川市人民政府迁移办公驻址的请示》(陕政字[2003]33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同意将铜川市人民政府驻地由王益区红旗街迁至耀州区正阳路,所需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国务院
二00三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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