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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关于同意成立期货业协会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7-14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证券委员会

发文日期1995年03月0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证委发〔1995〕4号

施行日期1995年03月06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中国期货业协会筹备组:

你筹备组《申请成立中国期货业协会的报告》收悉。中国期货业协会的发起单位由我国部分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会员单位、咨询公司和部分专家组成。符合行业自律性组织的特点,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目前已具备成立期货协会的条件。为保证我国期货市场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期货行业的健康发展,加强期货行业的自律管理,同意申报成立中国期货业协会,请按有关规定向民政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事宜。为有效进行自律管理,各地不再设立地方性期货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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