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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1-苯基-2-溴-1-丙酮和3-氧-2-苯基丁腈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5-17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2014年03月3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函〔2014〕40号

施行日期2014年03月31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公安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海关总署、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根据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国务院同意将1-苯基-2-溴-1-丙酮和3-氧-2-苯基丁腈增列入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中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国务院办公厅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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