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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国务院关于西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统一土地计量制问题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5-11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78年09月2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发〔1978〕188号

施行日期1978年09月25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西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

七月三日来文收悉。国务院同意你区统一土地计量制的意见。从一九七八年起,按新丈量的耕地面积,作为计算征购和编制农业生产计划、考核农业上《纲要》的依据。

为了照顾当地群众的传统习惯,在一定时期内,耕地的计量可以采取“克”与“亩”并用,以“亩”为主的办法,逐步取消“克”的计算方法。

国务院

一九七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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