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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自2005年6月1日起对纺织品出口关税进行调整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4-28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文日期2005年05月2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05年05月20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5年6月1日起对纺织品出口关税作如下调整:

一、 对2005年1月1日开始征收出口关税的148项纺织品中的39项8位税目产品下的74种纺织品提高出口关税税率;对亚麻单纱(税则号列53061000)开征出口关税。具体产品及税率见附表1。

二、 对2005年1月1日开征出口关税的148项纺织品中的3项产品调低出口关税税率;对2项产品停止征收出口关税。具体产品及税率见附表2。

三、 2005年1月1日开征出口关税的其他纺织品继续按2005年1月1日起实施的税率征收出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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