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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国务院关于“六一儿童节”改为放假一天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4-14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56年03月1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1956年03月16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关于儿童节假日,按原政务院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是“属于部分人民之节日,为了便于部分人民的群众活动,得放假半天,或只其中一部分人放假,其他一部分人得推代表参加庆祝”.但根据几年来实际执行的情况看来,全国各地小学生在六月一日儿童节放假半天,儿童们参加了集体活动后,得不到适当的休息,影响身体健康.为此,现在将儿童节假日,改为小学、幼儿园放假一天.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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