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青岛市人民政府在京设立办事处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3-25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1987年02月1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函〔1987〕7号
施行日期1987年02月10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你厅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十七日《关于青岛市政府在北京设立办事处的报告》(鲁政办函21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青岛市人民政府在山东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内设一办事机构,编制不超过七人。其他具体事宜,请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商定。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七年二月十日
合肥律师推荐
-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