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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铜条杆等铜材实行暂定出口关税税率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3-15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文日期1998年07月2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税委会〔1998〕第7号

施行日期1998年07月22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海关总署:

经研究决定,自1998年8月1日起,对铜条、杆、型材及异型材等铜材(具体品种详见附表)实行0%的暂定出口关税税率。

铜材暂定出口关税税率表

税则号列 货品名称               税则税率(%)     暂定税率(%)

74070000 铜条、杆、型材及异型材         30             0

74080000 铜丝   30             0

74090000 铜板、片及带,厚度超过0.15毫米   3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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