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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调整内江市行政区划设立资阳地区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3-14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98年02月2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98〕15号

施行日期1998年02月26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内江市行政区划的请示》(川府发[1997]16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调整内江市行政区划,设立资阳地区,将内江市管辖的安岳、乐至2个县和代管的资阳、简阳2个市(县级)划归资阳地区管辖。地区行政公署驻资阳市雁江镇。

二、 调整后的内江市辖市中、东兴2个区和资中、隆昌、威远3个县。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后的机构均应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经费和人员编制由你省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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