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组建中国北方工业(集团)总公司的复函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3-06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1988年08月2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函〔1988〕45号
施行日期1988年08月24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机械电子工业部:
你部《关于中国北方工业(集团)总公司组建方案的报告》(机电办〔1988〕531号)收悉。国务院同意成立中国北方工业(集团)总公司, 并同意该公司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合肥律师推荐
-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