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国务院关于香港特区政府王永平等3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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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2006年01月2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人字〔2006〕6号
施行日期2006年01月24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06年1月24日决定:任命王永平为工商及科技局局长、俞宗怡为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免去曾俊华的工商及科技局局长职务、王永平的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职务。
国 务 院
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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