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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李全福武警上校警衔的命令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2-01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中央军委

发文日期1990年09月2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90〕81号

施行日期1990年09月25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公安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授予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局长李全福武警上校警衔。

国务院总理 李 鹏

中央军委主席 江泽民

一九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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