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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1-30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2000年05月1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2000〕41号

施行日期2000年05月14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函[2000]41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永州市人民政府驻地自芝山区迁至冷水滩区的请示》(湘政[1999]16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同意永州市人民政府驻地由芝山区徐家井路迁至冷水滩区逸云路。

国务院

二000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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