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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徐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1-26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2005年05月1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2005〕41号

施行日期2005年05月18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徐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苏政发[2004]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铜山县大黄山镇和大庙镇划归徐州市鼓楼区管辖。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勘定。

国务院

二00五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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