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1998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新建云南临沧民用机场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1-25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中央军委

发文日期1998年03月2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98〕20号

施行日期1998年03月21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云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新建云南临沧民用机场的请示》(云政发〔1995〕3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新建临沧民用机场。机场场址确定在临沧县博尚镇附近。


二、 机场建设规模为:飞行区按4C级标准、航站区按满足2005年旅客吞吐量要求设计。工程总投资为3亿元左右。所需建设资金由你省和临沧地区筹措解决。


三、 新机场建成后产权归地方,由地方负责经营管理,民航总局实行行业管理。


四、 具体事宜,请商有关方面办理。

国务 院


中央军委


一九九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上一篇:(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秦...

下一篇:(2015年)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

合肥律师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