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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河南中国文字博物馆更名的函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1-19 阅读次数:

发文日期2007年10月2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函〔2007〕107号

施行日期2007年10月20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河南中国文字博物馆更名为中国文字博物馆的请示》(豫政文[2007]144号)收悉。经商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拟建的“河南中国文字博物馆”可更名为“中国文字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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