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河南中国文字博物馆更名的函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1-19 阅读次数:
发文日期2007年10月2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函〔2007〕107号
施行日期2007年10月20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河南中国文字博物馆更名为中国文字博物馆的请示》(豫政文[2007]144号)收悉。经商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拟建的“河南中国文字博物馆”可更名为“中国文字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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