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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对外开放韶关等市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1-13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92年08月2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92〕108号

施行日期1992年08月29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1992年8月29日发布,国函〔1992〕10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国务院决定将韶关、河源、梅州三市列入沿海经济开放区,实行沿海经济开放区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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