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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家邮政局关于纪检监察部门在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工作中发挥纪律保障作用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1-02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家邮政局

发文日期2012年03月0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邮纪监〔2012〕2号

施行日期2012年03月09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 综合管理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事务工作。

3、负责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综合治理、行政事务等工作。

4、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5、承担与市委、政府等相关部门协调工作。

6、负责拟定局机关工作制度。

7、负责起草局机关重要文稿和综合性文件工作。

8、负责新闻宣传和电子政务管理工作。

9、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10、负责保密事务和重大事项的督办工作。

11、负责信访工作。

12、负责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

13、负责局机关党务工作。

14、负责局机关工会工作。

15、负责局机关计划生育工作。

16、负责协调、指导市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办公室工作。

1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政策法规职责

1、负责拟定和协调实施地区邮政业发展政策、规划和标准。

2、负责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工作。

3、负责地区涉及邮政业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核工作。

4、负责本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审核工作。

5、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应诉、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法律事务工作。

6、负责普法工作。

7、负责指导市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政策法规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人事(纪检监察室)主要职责

1、负责公务员岗位设置、人事调配、人员招聘和录用、考核等工作。

2、负责干部的选拔、任免考核等工作。

3、负责局机关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4、负责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管理及统计工作。

5、负责公务员退休人员日常管理。

6、负责局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7、负责从事邮政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8、负责本地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9、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10、承担党组秘书工作。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负责人:丁继国,联系电话:0474-8327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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