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国务院关于广东移动通信管理体制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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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97年09月1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97〕86号
施行日期1997年09月17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邮电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移动通信管理体制问题的请示》(粤府电〔1997〕7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广东省邮电局将所属广东省移动通信总公司注册为地方国有企业不符合我国邮电通信集中统一的原则,邮电部要会同广东省人民政府立即将该公司由地方国有纠正为中央国有。有关具体问题原则上比照国有企业变更隶属关系的办法处理,由中央财政参照该公司上年度实际上交广东省财政的所得税,对广东省予以适当补偿。
国务院
一九九七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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