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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关于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征集问题线索的公告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12-06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总协调办公室

发文日期2021年07月1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1年07月15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充分发挥督查抓落实促发展“利器”作用的工作要求,继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国务院拟于8月下旬至9月上旬组织开展第八次大督查,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安徽、江西、山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宁夏等16个省(区、市)进行实地督查。

为提高大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确保督查人员能够带着线索去、跟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改,三分之二以上的督查人员、三分之二以上的时间用于线索核查和暗访督查,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总协调办公室从即日起面向社会重点征集减税降费助企发展、扩内需保就业保民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四个专题的问题线索。企业和群众如掌握有关地方和单位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上述决策部署中假落实、虚落实、打折扣、搞变通,严重侵害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线索,可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涉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农村饮水安全、校园安全等方面政策落实的问题线索,也可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对其中有代表性的问题线索,国务院督查组将在实地督查时进行抽查核查,以实际行动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

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总协调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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