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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关于夫妻关系公证书格式的复函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11-30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司法部

发文日期1983年10月2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83〕司公字第125号

施行日期1983年10月21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吉林省司法厅:

你厅(83)吉发公字85号《关于第一部婚姻法公布前结婚的夫妻关系公证书格式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认为,可根据当事人的不同情况,以不同形式出具。现拟出两种格式附后,供办证时使用。

附件一:

公证书

()××字第××号

根据××××(户口簿等证明材料或调查结果),兹证明×××(男,××××年×月×日生)与×××(女,××××年×月×日生)于××××年×月×日在××地按照我国传统风俗习惯结婚,×××是×××的丈夫,×××是×××的妻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附件二:

公证书

()××字第××号

根据××××(户口簿或其他档案记载),×××(男,××××年×月×日生)与×××(女,××××年×月×日生)是夫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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