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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共司法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律师队伍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11-30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司法部

发文日期2004年03月0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司发党〔2004〕24号

施行日期2004年03月08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2004年3月8日 司发党[2004]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新形势下律师队伍党的建设的工作,充分发挥律师队伍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律师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律师队伍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 近年来,我国律师业迅速发展,律师队伍党建工作取得显著成绩。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进程的加快,律师工作在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在律师事业发展过程中,党员律师队伍不断壮大。各地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律师党建工作的舀子,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对律师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律师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律师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律师队伍党建工作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在律师体制转型过程中,对如何做好律师党建工作存在模糊认识,律师党建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和淡化;有的地方“重业务、轻党务”,“重建所、轻党建”,对加强律师党建工作抱“无所谓”的态度,认为没有党组织律师事务所照样可以发展,党的建设和组织活动被削弱,“党组织没人建,党员没人关”的现象在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律师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相对滞后,工作缺乏创造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条件下如何做好律师党建工作办法不多;少数党员律师信仰不够坚定,宗旨意识、党性观念淡薄,对党的组织活动热情不高,没有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 加强律师队伍党建工作,是律师工作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律师队伍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一只重要力量,只有加强对律师事业的领导,才能确保律师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也才能充分发挥律师队伍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进程中的作用。党的十六大提出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十六届三中全会对完善经济法律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充分发挥作用,确保的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


3. 加强律师队伍党建工作,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提高党的执政水平的时代要求;律师行业是党的工作的一个重要阵地。党员律师作为社会法律工作者,广泛接触社会生活的各各方面,对于密切党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扩大并巩固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基础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党员律师充分发挥先锋模范的作用,团结和带领广大律师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是党和人民对广大律师的必然要求。


4. 加强律师队伍党建工作,是促进律师事业发展和提高律师自身素质的内在要求。律师队伍党组织是凝聚和团结广大律师的政治核心,对律师事业的发展负有引导、监督作用,对律师自身素质的提高起着帮助、促进作用。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党的建设工作,以广大律师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党的各项活动,把党的工作和律师的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党务促进业务,对于增强广大律师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保证并促进律师事业的发展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二、建立健全党的律师工作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

5. 建立健全党的律师工作组织体系。要适应律师事业迅速发展的需要,把进一步建立健全党的组织体系,作为律师党建工作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在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党组)统一领导下,尽快健全律协党委(党总支),并具体负责律师党建工作。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和律师行业的特点,开展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确定工作目标和进度,尽快形成比较完善的省(区、市)律师协会党委(党组)、地市律师协会党委或党总支、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体系。


6. 加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建设,扩大党的基层组织覆盖面和影响力。要本着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律师事务所发展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加强和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凡有三名以上党员的律师事务所都要建立党支部,党员不足三人,不能单独建立党支部的事务所,可根据方便管理、方便活动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做到凡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就有党组织,所有党员律师都能正常的参加党组织活动。对没有党员的律师事务所,要格局实际情况,从律协,党委(党总支)选派党员兼职担任组织联络员。


7. 加强对党员律师的教育、引导,提高党员队伍管理水平。要结合律师工作的行业特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律师努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树立党员律师敬业为民、诚实守信、热心公益、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带头发扬的党的优良作风,清廉从业,严格自律,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和财经纪律。对党员律师存在的缺点和问题,要采取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办法,及时提醒、帮助和教育,对违反党规和党纪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要不断完善各项具体的管理制度,解决好党员的组织关系、组织生活和党费交纳等方面的问题。要针对律师工作流动性强的特点,对外出六个月以上并且有固定住所和单位的党员,应急接转组织关系;没有接转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要加强与党员的联系,党员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确保每个党员律师都能按时过上组织生活。


8. 切实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不断壮大党的队伍。各地要在坚持党员标准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变近年来律师党员队伍发展缓慢的现状,积极主动的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要从教育、培养、考察等多方面下大力气,把那些思想进步,业务能力较强,符合党员标准的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和骨干律师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不断加强党的活力,扩大党在律师队伍中的影响。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广泛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积极支持广大律师参政议政

9. 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争先创优活动,树立典型,弘扬正气,鼓舞和鞭策广大律师全身心的投入到法律服务工作中去,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要与律师诚信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大力挖掘党员律师在敬业、诚信、热心公益和参政议政方面的先进事迹,树立和培养一批业务精、讲诚信、热心参加公益活动、积极参政议政的党员律师典型,充分展示律师工作者的时代风貌,进一步扩大律师行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树立广大律师在全社会的良好形象。各地要根据实际开展党建工作模范所、模范党员律师的评选活动,鼓励广大律师参与党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充分运用多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和表彰在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新时期符合律师行业特点、具有创新意义的做法和经验,以争先创优扎实深入的开展,不断推进律师队伍的党建工作。


10. 发扬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有针对性的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要经常与广大律师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广大律师的思想动态,倾听他们的呼声,关心他们的疾苦,帮助他们解决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鼓励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建功立业,使广大律师时刻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向心力和凝聚力。


11. 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拓宽广大律师参政议政的渠道。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和民主法制建的进一步加强,广大律师在国家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将日益突出。司法行政机关各级党组织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组织部门的联系和协调,积极鼓励和支持广大律师参与对国家经济、政治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为律师参政议政争取机会、创造条件。通过扩大他们参政议政的机会,进一步增强广大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律师执业的使命感和荣誉感,把广大律师团结到党的周围,不断调动他们自觉投身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性。


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探索新时期律师党建工作的新途径

12. 创新律师队伍党建工作机制,提高新形势下律师党建工作水平。要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的要求,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结合律师工作的特点,不断探索和研究律师队伍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律师队伍党建工作于时代的发展相适应。在继承和发扬党建工作优良传统的基础上,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逐步建立起既符合中央有关加强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又体现时代要求和律师工作特点的律师党建工作新机制,努力开创新形势下律师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13. 探索党组织新的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灵活多样的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实效性。要找准党建工作与律师业务发展的结合点,把保证律师事务所业务发展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律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促进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要结合律师行业文化建设开展党建工作,加强以行业文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增强律师事务所的凝聚力和吸引力。要充分考虑律师职业流动性强的特点和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机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党的活动的途径和方式,充分利用网络、现代通讯手段,因地制宜,灵活高效的开展党的组织生活。


14. 正确处理新形势下党建工作中的各种关系,促进律师事务所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展开。要突出律师党建工作自身特点,正确处理党的工作与律师业务之间的关系,围绕律师事务所业务开展工作,保证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方向和工作目标的实现;要正确处理党组织与合伙人或律师事务所决策层之间的关系,帮助和支持合伙人特别是非党员主任和合伙人,促进律师事务所的改革与发展;要正确处理党组织与各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系,努力成为律师管理工作的参与者和推动者。通过正确处理和协调各种内部关系,更好的发挥党务工作对业务工作的促进作用


15. 把律师党建工作与深化律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切实抓好律师队伍的人事管理。要根据律师行业管理的特点,以设区的市为单位,统一建立律师诚信档案、人事档案制度,设立律师人才库,与各地人才交流中心联网,或成为其中的分库。在加强律师各类档案管理的同时,要突出抓好党员律师档案的管理,充分有效的实现对党员律师的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五、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狠抓落实。不断开创律师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16. 各及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律师队伍党建工作,切实负起责任。要把加强律师队伍党的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律师行业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总结。要根据中央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加强律师队伍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组织部门的支持,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尽职尽责,扎扎实实的八律师队伍党建工作做好。要实行领导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切实履行职责,促进工作顺利进行。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工作网络,形成相互配合,各负其责,齐心协力抓党建的工作格局。


17. 努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律师党务工作者队伍。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积极解决律师事务所党务工作人才偏少的问题。要重视做好律师党务工作者特别是党组织负责同志的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他们开展党建工作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18. 要切实加强对律师队伍党建工作的理论研究。要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新形势下律师队伍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时期律师队伍党建工作的新经验,科学回答律师队伍党建工作的难点、热点和焦点问题,并努力寻找解决问题的新途径、新办法,使律师队伍党建工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永葆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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