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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司法部公证司关于办理劳改警察学校学历公证的复函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11-26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司法部

发文日期1992年11月1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92]司公函119号

施行日期1992年11月11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山西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

你处10月22日请示函收悉。关于可否为出国自费留学人员办理劳改警察学校学历公证事,经商部劳改局认为,公证处可予办理。当事人应提供其所在单位同意其出国自费留学的证明及毕业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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