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司法部公证司关于办理劳改警察学校学历公证的复函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11-26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司法部
发文日期1992年11月1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92]司公函119号
施行日期1992年11月11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山西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
你处10月22日请示函收悉。关于可否为出国自费留学人员办理劳改警察学校学历公证事,经商部劳改局认为,公证处可予办理。当事人应提供其所在单位同意其出国自费留学的证明及毕业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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