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领导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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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1998年04月1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函〔1998〕21号
施行日期1998年04月10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7号),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保留名义,工作由监察部承担。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由监察部部长何勇兼任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李至伦兼任副主任,郭汝斌继续担任副主任。
特此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八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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