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公安部关于公民申请个人集会游行示威如何处置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5-05-10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公安部
发文日期2007年12月1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公复字〔2007〕7号
施行日期2007年12月14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天津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公民申请个人集会游行示威如何处置的请示》(津公治[2007]63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的集会游行示威,是指公民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公民申请个人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公安机关依法不予受理。
二00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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