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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同意开展调整制动力差取值范围试点工作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10-28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公安部

发文日期1998年05月0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公交管〔1998〕104号

施行日期1998年05月06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你局《关于拟调整新实施的机动车检测制动有关参数的请示》(交车字〔1998〕2号)收悉。经与国家标准GB7258-1997起草小组部分专家研究,同意你局在北京开展调整制动力差取值范围的试点工作。判别左右轮制动力差取值的起始点,暂定为前、后轴制动力分别达到轴重30%的时刻开始取值。请尽快组织试点并将结果报我局。

1998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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