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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关于下放审批签发多次入出境签注权限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10-27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公安部

发文日期1997年12月0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公境台〔1997〕984号

施行日期1997年12月01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江西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

你处《关于授权我省四地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法审批办理有关入境手续的请示》电悉。经研究决定,批准将审批签发台湾居民多次入出境签注的权限下放到新余、宜春、吉安、抚州地区(市)公安局办理。审批权限下放后,请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注意了解掌握办证情况,并按有关规定每月将办证情况报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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