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陈弘平代表资格终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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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1届]第46号
【发布日期】 2013.02.27
【实施日期】 2013.02.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工作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一届〕第四十六号)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接受了陈弘平提出的辞去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陈弘平的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68人。
特此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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